- 志
- 愿
- 者
- 制
- 度
1、向录用志愿工作者发放志愿者工作卡及《北京民俗博物馆志愿工作者手册》用于志愿工作进入北京民俗博物馆进行志愿服务的认证和记录。
2、志愿者的服务时间由志愿者本人与北京民俗博物馆协商确定确保每位志愿者每次的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不包括途中时间);无特殊情况,每周服务一次,且预约服务时间不予改变;每年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
3、志愿者工作卡只限于志愿者本人使用,不得涂改成转借他人,志愿者每次进入北京民俗博物馆时需主动出示志愿者工作卡,并进行登记。非本人使用一律收回。
4、志愿服务开始及结束时持志愿工作者手册到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处进行登记,以记录志愿者每次服务情况;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需按要求佩戴志愿者工作卡。
5、志愿工作期间,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进行与现行展览工作无关的活动。
6、志愿者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北京民俗博物馆内部信息,有保密义务。
7、志愿者不得代表北京民俗博物馆向观众进行任何形式的承诺。
8、北京民俗博物馆不承担志愿者来馆服务的交通、餐饮费用。
9、对表现消极影响工作并有损北京民俗博物馆形象经劝阻无效的志愿工作者将取消其志愿者资格。